2018年05月01日 10:57
党委组织部是负责学校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负责拟定和完善学校党的组织、干部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处级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工作和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处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科级干部配备、调整工作;协同校纪委抓好干部的作风建设。
三、配合上级党组织开展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校级领导干部调整、换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党委换届选举和党代会的筹备工作。
四、负责提出学校有关党的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意见,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工作。
五、负责制定学校干部培训计划,选送优秀干部外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等工作;负责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选送优秀干部和优秀毕业生。
六、负责拟定学校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条例、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七、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负责统筹人才工作重大方针政策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河南省优秀专家的推荐、博士服务团成员的选派和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省管干部的离退休工作和干部人事档案政审工作;负责处级干部档案的审核工作。
十、负责拟定学校管理岗位科级机构和科级干部职数的设置方案;会同人事处、教务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拟定业务部门科级机构设置方案。
十一、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立卷、归档、移交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信访、保密等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