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2日 10:4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争先创优,省委高校工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省委高校工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展示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在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在全校营造见贤思齐、竞相出彩浓厚氛围,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不懈奋斗。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当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模范遵守党章,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同类型的推荐对象,还应同时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中勇于担责担难担险、作出突出成绩;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热爱党务工作,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
3.先进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有效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三、推荐范围和要求
推荐范围为学校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包括学生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具有代表性,注意结构和分布。推荐优秀党员,向基层和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岗位倾斜,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掌握。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工作,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作用。
四、工作程序
1.基层组织推荐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推荐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各基层党委推荐2名先进个人,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推荐1名先进个人,作为省委高校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认真总结各自工作,深入挖掘基层党组织(含党支部)的先进事例和感人事迹基础上,自主申报作为省委高校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表彰对象。
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2017年8月《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施行后去世、符合条件的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可以推荐,但从严掌握。以往曾被表彰为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2、考察公示
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3、组织推荐
4月7日17:00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把评选推荐结果报送学校党委。学校党委将从申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各基层推选出来的候选人中推荐出5名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7个先进基层党组织作为省委高校工委表彰对象。
4、党委审定
根据基层党组织推荐情况,组织审核推荐,学校党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省委高校工委表彰推荐对象,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监督。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
2.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注意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遴选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考察、听取意见、公示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2)推荐对象推荐审批表、一览表(见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
(3)推荐对象需撰写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4)附属医院推荐人选需附属医院纪委对个人推荐对象出具的廉政审核意见;党员领导干部需组织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
(5)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1024像素(高)×768像素(宽)以“姓名一出生日期”作为文件名(如:“某某 YYYYMMDD.JPG)
上述材料纸质版(1份),于2021年4月7日17:00前报组织部BN603房间。电子版材料(含照片)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hactcm.edu.cn。逾期报送的不再纳入参评范围。
联系人:翟羽佳李琳 联系电话:0371—65680101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4.推荐对象汇总表
5.填报说明
河南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