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9日 11:1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高校党员队伍建设是高校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做好新时期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对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实现“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22号)、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0〕25号)要求及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豫高发〔2021〕4 号),结合我我校实际,现就新形势下加强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1.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细则》为根本遵循,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育培养为重点,以完善管理服务为基础,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提高党员质量
2.坚持标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规定,从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党员具体标准,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努力奋斗,是否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在发展学生党员时,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大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的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
3.总量调控。学校党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分学院、分年级、分学历层次研究制定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上一级党委审批。对发展党员数量、结构分布和工作要求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使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得到优化。学校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划和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
年度下达的发展党员计划为保底计划,已经下达,必须完成,
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完不成计划的,将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严格程序和纪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省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员评议、群众评议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责任追究)的相关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环节,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在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时,要广泛征求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同班、同级或同专业同学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健全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进行全面审查,并报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核,防止“带病入党”。凡未经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发展,培训考察不满一年的不发展,手续不齐全的不发展。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应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规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
三、关注重点群体
5.做好重点群体发展工作。高校发展党员计划要重点向高知识群体、优秀中青年教师、行业(领域)代表人物、先进模范人物、学术骨干、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人员、产业工人、少数民族以及大学生等倾斜,尤其要注意吸纳“中原英才计划”等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摸底,掌握上述人员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6.重视低年级大学生发展工作。进一步加大在低年级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在大学一、二年级发展党员人数占比一般不得低于30%。防止出现低年级不发展、高年级扎堆发展的现象。要充分运用新生入学第一课、军训、主题团日、重要节日纪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班级建立党章学习小组等方式,讲好党的故事,激发大学生的入党热情,及早发现和培养好的苗子。要做好高中阶段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的接续培养工作,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在低年级吸收入党。
四、切实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7.努力壮大积极分子队伍。入党积极分子是党员队伍的“血源”,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投入更大的精力,壮大积极分子队伍,提高积极分子素质,为发展党员提供更加广阔的选择空间。对于有入党意愿的优秀青年,要主动热情地接触、引领和教育他们,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对于在本校不能发展的积极分子,要客观评价,作出鉴定,及时将培养档案转交目标单位;对于高中阶段培养的积极分子,要认真审核、热情接纳、接续培养。坚决杜绝按照发展计划预定积极分子数量的错误做法。
8.重视启蒙引导。要主动到师生中去,发现好苗子,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加强引导和教育。认真落实组织发展的相关规定,对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申请人,基层党支部要态度热情,在1个月内派人谈心谈话,了解情况,对其追求政治进步的表现给予肯定,对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希望。要积极探索建立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党员专家教授、优秀大学生党员联系大学生积极分子的制度,通过上党课、学习培训、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党组织活动、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等方式,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的教育引导和考察。
9.强化培养教育。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重视并做好思想入党工作。要加强积极分子的政治引导,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要带头担任培养对象政治导师,也可组织一批离退休党员教师担任特聘组织员,负责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传、帮、带。坚持党校培训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方式。落实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谈话制度,以组织员为主体,院党组织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优秀党员教师共同参与,定期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帮助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健全学校党校及院分党校全员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制度,逐步形成分层培养、分步衔接的高校学生入党前教育体系,确保入党积极分子1年内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10.主动对接信息化手段。要发挥人才、科技优势,加大党务管理智能化手段的研发力度,提升党务管理智能化水平。要同步做好信息保护工作,严防信息外泄。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1.压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指定专职人员,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合账,保证工作质量。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被动为主动,深入师生,了解情况,发现和引导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坚决克服坐等积极分子上门的错误做法。
12.强化过程指导和督促检查。学校党委组织部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方案,对计划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对完成计划有困难的,要及时调整计划投放;对工作不力的要给予必要的批评惩戒。对“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和违规“异地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
13.做好工作反思和总结。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发展党员专项工作总结,及时固化经验做法、进行理论提升;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提升工作水平。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加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河南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