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5日 11:4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高办〔2021〕20号)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建理论创新研究,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将2021年度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申报人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项课题。
(三)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6人(不包括主持人)。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选题。申请人参照《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围绕新时代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自身党建工作实际和研究优势,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理论及实践研究。申报题目也可结合学校和院部工作实际,根据研究专长和“十四五”拟打造的党建工作品牌自行拟定,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精神,强化结果导向和实践价值。
(二)申报限额。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至少申报1项、直属党支部自主申报。学校汇总后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遴选,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限定的3个名额择优上报。未推荐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项目将选取部分列入学校资助项目。
(三)联合申报。鼓励不同类型单位发挥各自优势进行联合申报,申报资料由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两个或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单位审核,联合申报不仅限于本校党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申报时间。2021年9月15日前。
(五)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3)1份,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学校组织部办公室BN603,电子邮箱:zzb@hactcm.edu.cn,邮件主题为“2021党建创新项目+单位名称”。
三、项目管理
(一)完成时限。项目完成时限为1-2年。
(二)立项审批。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成立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评审确定经费资助项目40项、自筹经费项目若干项。资助项目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按每项2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学校党委组织部对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立项的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均配套1万元项目经费;对未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择优作为校级立项,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经评审批准立项后,不得变更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和主持人。
(三)中期评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立项的资助项目实行中期评估制度。自批准立项时起,研究时限过半时,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中期评估报告表》(附件4),经学校组织部审核后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干部处统一组织相关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检查评估。
(四)结项要求。获准立项的项目应按期结项,提交结项报告、研究成果和项目创新性、实效性、成果运用等支撑材料。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其最终书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需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省部级(含)以上报纸或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大河网、映象网、学习强国平台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字数不得少于10000字,检测查重率不高于20%。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所有著作、论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学校立项的项目,所有著作、论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2021年度河南中医药大学党建创新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
联系人:翟羽佳
电话:0371-65680101
附件:1.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选题指南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书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统计表
4.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中期评估报告表
河南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