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级领导班子换届后干部交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5月03日 11:40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学校处级领导班子换届后的干部离任交接工作,保证换届后学校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有序进行,凡本次换届中有职务变动的干部,应积极做好工作交接准备,离任前须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与监督下,认真进行工作交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离任交接的内容

1、工作交接:有关干部应将重要工作任务或有关承诺事项,任期内计划内、外的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债权债务等经济事项,对外建立的重要工作渠道,干部个人保管的公物以及其他需要办理交接的事项,向新任干部交接。

2、财务交接:以任免文件下发之时为界,财务签字权自然从原任干部转为新任干部。凡工作交接后一律由新任干部签证。财务收支等情况应在随后签署的《干部离任交接书》中予以明确。

3、离任审计:管理财、物的处级干部须接受离任审计。离任干部和有关人员要积极配合审计处做好离任审计工作。

4、办公设备交接:凡在岗时用公款配给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物品等,离任时要移交给接任干部,一般不得随人带走。因工作需要须带走的,经学校领导批准,到国资处等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5、组织关系及人事关系的转接:凡党的关系和工作关系跨越总支的,由组织部、人事处、原单位相互协调,应将党员的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新的部门或单位。

二、离任交接的程序和办法

1、处级干部离任交接仪式:处级干部的离任交接仪式应有离任干部、新任干部、部门全体处级干部、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等人员参加,参加人员的层次和规模视工作需要而定。新任干部要主动与学校主管领导或联系领导取得联系,就交接工作做出妥当安排。

2、签署《干部离任交接书》:离任交接仪式结束后,有关人员应签署《干部离任交接书》。离任干部应对《干部离任交接书》中有关事项进行说明,由新任干部认可;新任干部如对有关问题提出质疑,离任干部应做出答复;最后由交接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干部离任交接书》共三份,由交接人各保存一份,离任干部原所在单位留存一份。

3、时间要求:离任干部应在干部任免文件下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附件:干部离任交接书

河南中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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